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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喜欢的弗罗斯特的两首小诗

* 秘密 我们围成圆圈跳舞,猜测; 秘密安坐中央,洞悉一切。   它始于一个轻松的句子。然后,接着一个有些突然的句子,初一读有些意外,让人费解,略微一想,就感觉有些神秘。然后,才渐渐露出某种恐怖的气息。而诗歌已经结束。 主啊,请宽恕我吧…… 主啊,请宽恕我,对你小小的恶作剧; 而我,也原谅你,开在我身上的巨大玩笑。   这首诗是几乎一下子把我击倒的。让我想起曾经看过的某场重量级拳击比赛。比赛刚一开始,几乎就是数秒之间,一个选手已经一记重拳打到另一个选手的下巴,而 KO 结束了。那是一种难言的沧桑感。它同样始于一个貌似随意,略带调侃口吻的句子。随即就是一记重击。让你没有丝毫的准备。 弗罗斯特是个大力士。内功高手。 这种小诗不是随意能写出来的,也不是苦心孤旨经年累月的努力所能得到的。有时候你无法说出一首好诗是怎么被写出来的,你没有办法追寻它们,你只能在生活中等待。生活是有尽头的,但往往最终你什么也不会等到。而弗罗斯特显然等到了。这一次,他真幸运。 (第二首诗的题目。我更愿意译成:“主啊,宽恕我……”,或者“主啊,请宽恕我……”去掉一个“吧”语气,是不同的。也会更简洁。)   * 对于弗罗斯特,过去我一直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。不好说喜欢,也不好说不喜欢。不好说喜欢,是因为在心里不喜欢;不好说不喜欢,是因为弗罗斯特是个大诗人。而且不是那种个性张扬的大诗人,你可以说不喜欢。他是那种低调平易的大诗人,你不好说不喜欢。 不喜欢弗罗斯特是读《雪夜林边小立》开始的。我不喜欢“我的小马准抱着个疑团”,这样的叙述语气。它既不是凝重,优雅,也不是粗野,下流。它介于二者之间,变成了一种俗里俗气的语调。我可以接受用粗野,甚至下流的语言写诗。那也是一种力量。但我不喜欢用这种类似东北二人抬的俗里俗气的口吻写诗。这是一种不经常锻炼的文人们,肌肉衰弱不健康的小情调。这诗读到最后简直就成了韦小宝坐在丽春院里,一边把手摸着姑娘的两腿之间,一边唱着“树林真可爱,既深又黑,但我有许多诺言不能违背,还要赶多少路才能安睡,还要赶多少路才能安睡”。这首诗的原文倒读过,感觉要好很多。有一种沉静下来的语气。可能翻译有些问题。不过总的来说,过去我不喜欢弗罗斯特的诗。 但是在读过这两首小诗之后,我接受他了。(当然,后来我又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