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拉金遇到布考斯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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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到拉金的《致失败》时,想起了布考斯基的《哦,是的》。突然意识到如果拉金遇到布考斯基,那会是一个多么有意思的时刻。
说也奇怪,我总觉得两个人的诗中都有一种清醒。拉金的清醒是可以理解的。那是一种一个独身男人夜半醒来后无法再睡去时的清醒,是在对往昔岁月清晰的回忆与现实生活朦胧的幻想间的清醒,即便不写成诗,也伤感而诗意。奇怪的是布考斯基。老头儿平时酒瓶不离手,接受电视采访,在哈佛讲座,都拎着瓶啤酒,边说边不时来上一口。总是在喝得醉醺醺的状态下写诗,写出的诗洋溢着酒精、内裤和人类的体液的气味,但仍然诗写得干净利落,而且清醒。在醉与醒之间,兴高采烈地大话,胡说八道,却能充满机智、幽默而且优美。有时说着说着,也会突然露出颓态,那时的硬汉布考斯基就非常的伤感了。
看布考斯基的诗,你会觉得他是个可爱的糟老头儿,就像看他的照片;读拉金你绝不会产生这种感觉。就算你产生了亲近感,可看到了拉金的照片,那亲近感也就全没了。如果,你看到拉金的照片还有亲近感,那么你一定要对自己小心了。我很为你担心。因为,这说明你非常善良,但过于感情用事,而且胆子非常大。拉金照片里的眼神相当神经质,让人不舒服。你甚至不会觉得他是个老人,也不会觉得他是个青年或者中年人,你不会觉得自己对他能有所了解。和拉金谈话,你一定会很紧张,小心翼翼,斟酌你的话题,选词用字,你们的谈话绝对超不过一个小时。但如果,你和拉金的谈话竟然超过了一个小时,那我就不知道该怎么说了。你甚至可能已经伤害到拉金了。他又要在夜晚从床上爬起来,“拄着扶手”向窗外窥望了。但和布考斯基,你会无拘无束,天马行空,信口开河,谈完诗歌,接着谈音乐,看看老头儿的那个台有种的收音机,然后,谈谈女人。这是一定的。
可惜我们永远不能把这样有趣又各色的两个男人,拉到一起,让他们相处一个小时,让我们观察一下会发生什么。会不会两个男人打起来?要是拉金竟然把布考斯基给打趴下了,那真是大跌眼镜。但谁能保证一定不会呢?拉金永远是一个黑匣子,而布考斯基可能就是一个酒后装硬汉的破老头儿罢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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拉金的诗,很多时候会让我觉得有些松弛。少有像《日子》或者《悲伤的脚步》那么紧凑的。这首《致失败》,就比较失败。形容太多了,而最后一对段的发力又软塌塌的。当然,文学的神奇之处就在于所有的缺陷都恰恰可以看成优点。所以,比如何写更重要的是如何成名。而且也邪了门了,什么样的文字都会有人感动。有人就是特别善于感动。我在人事部工作时,一个小姑娘在简历的专长上写的就是“善于感动”。我于是把她派去做经理助理。而我自己也特爱感动。我在读莫言的《蛙》时,看完第一行字时,就感动得泣不成声,以至于无法卒读,而把书又合上了。可惜,没有人安排我去做莫言的助理。
致失败
你并非戏剧性地到来,像龙一样
暴跳,爪间攫着我的生活,
将我猛掷,重重地摔死在四轮马车旁,
令马儿们惊惶;也不像某个法律条款
明确地宣布哪些东西将会失去,
哪些现金支出是必须承担的
花销;也不像一个鬼魂,穿堂而过
被人瞧见,在某些清晨,向草地上奔跑。
是这些没有太阳的午后,我发现
你就安坐在我身旁,像一个讨厌的家伙。
栗树们板结着沉默。我感觉
日子比从前过得快了,
闻起来也更陈旧。它们一旦落在身后,
看上去就破败不堪。你来到这里已有时日。
(舒丹丹 译)
你不觉得就描述一个失败,他写得太多,也太闹腾了吗?你不会也产生了我的那种莫言式的蛙式的感动了吧?
“我感觉,日子比从前过得快了,闻起来也更陈旧。”这像prosciutto crudo,生肉片片。拉金有时候就是一碗心灵鸡汤,漂着些花花绿绿的青菜叶子和一层油花儿。
而布考斯基的《哦,是的》,写的也是失败。但非常有力。步步紧逼,最后一招致命,一个ko,结束比赛。拉金的失败写得更加形象;布考斯基的失败写得更加深刻。
《哦,是的》
还有比孤苦伶仃
更糟糕的事
但它通常需要数十年
才能得以实现
并且十分常见
当你终于想要有所作为
但为时已晚
没有什么更糟糕的事了
比起
为时太晚
(伊沙,老G)
“为时太晚”,让我顿生感慨。但读到“但它通常需要数十年/才能得以实现”,已是心头一缩。你十几岁、二十几岁不能懂,你觉得这写得挺平常啊,没有什么啊。那时,你朝气蓬勃,充满理想和信心,正在张帆远航。但你那时并不知道海。大海可能是你永远无法了解和把握的。然后,你奋斗了十年、二十年,才突然发现一事无成。关键是你已经失去了某种可能性。你已经被固定了。你为了你的梦,已经失去了那么多,但最终两手空空。或者,你不是两手空空,你的确得到了许多。只不过,到头来突然发现“为时太晚”。因为,那些东西并不是你真正想要的,但问题是你不敢、舍不得也无不能放弃了,直到一切都为时太晚。到这时,你才会喜欢上这首诗。
这又让我想起来拉金的《布里尼先生》:“生活方式衡量着我们各自的天性,在他这个年龄已没有什么值得炫耀”。这首诗的结尾才是刻骨铭心的,一个活到了没有任何值得炫耀的男人的消失。(拉金的《布里尼先生》我相当喜欢,构思也非常巧妙。但是,还是有些松的感觉,这在这首诗里倒可以是一种风格。但是,倒数第二段的最后一句的“一边颤抖,恐惧却依然摆脱不掉”,我认为就是败笔了。因为,颤抖、恐惧这两个强烈的词的出现,给随即到来的最后一段泄力了。拉金没有hold住。其实,你没有必要说出这样强烈的词,越波澜不惊地往下讲,最后一段掀起的浪头就越大。它足以让人感到“颤抖”和“恐惧”了。所以,拉金不能算一流的诗人。写出过一流的诗,但真的算不上一流的诗人。)
当然,如果你是一个成功者,混得不错,甚至相当牛逼,关键是你对于你的现状至少基本上是满意的,甚至是得意的。那样,你可能就不喜欢这首诗。你可能喜欢的是那种释放正能量的令人振奋的诗。那样,你也没必要读诗,也没必要嘲讽诗,你需要的是CCTV的新闻联播。记住,它在中央一台,每天的北京时间晚间7点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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拉金的诗读多了,就会让人厌倦;但布考斯基又何尝不是呢。
有一个著名的孤岛问题:如果你被囚在孤岛上,只能带一本书,你带什么书?在大学时,我的女朋友是个业余女诗人,我当时回答她:噢,那当然是你的诗了。她当时说她感到了幸福。噢,我的天啊。你看爱情能让一个业余年轻女诗人傻得像头骆驼。其实,这个问题我听到的最富于智慧的答案是王小波的,他要带一本欧几里得的《几何原理》。没有什么书比《几何原理》更适合了,它是一个点,人类科学的一个起点。但即便如此,我仍然怀疑它是否真的可以读一辈子而不感到乏味。一个不知道乏味的人,是可怕的。在孤岛,我们不需要诗歌不需要小说不需要音乐不需要绘画吗?不需要女人吗?如果你是女人,不需要我吗?我们不需要看到有人成功,有人失败吗?不需要看到有人比我们还倒霉,有人比我们还走运,也就是说,我们不需要生活的戏剧性吗?
所以,比生活中没有诗歌更糟糕的是,生活中只有诗歌了。如果你说,你是那么的热爱诗歌,你可以享受只有诗歌的生活;那么,我仍然要说,其实这很可悲。
人生之美,在于丰富,而非唯一。
人生有着无限的可能性与未知。它大于生活。有些事情仍然可能发生,有些真理我们仍然还不知道,而这才是我们愿意活下去的理由。
立
2015/1/6 读布考斯基的诗,经常会让我感到一种智慧,一种理性的清澈,简洁,这是我所最喜欢的。布考斯基的诗的另一个特点,是它的声音。
他的诗是非常罕见的,让我觉得中文译本比英文原作更好。伊沙、老G的翻译当然很好,伊沙可能最适合翻译布考斯基,但徐淳刚也同样的好啊。由此看来,关键可能不仅仅是翻译,而是布考斯基诗歌内在的声音。
中文与英文的声音是非常不同的。中文是颗粒性的,质地较硬,像玉珠落银盘,像打击乐,而英文则是小提琴。不可否认,总的来说,英文诗歌的声音,其表现力要远胜过中文。中文诗歌的音乐性,始终是一个缺陷。所以,布考斯基就更值得我们关注和研究。(另一个例子是托尔斯泰的那个句名言,“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: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原因。”中文最适合写这种精警的格言。我看过几个英文的翻译,都缺乏精警,不如中文。我有两本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。一本是草婴翻译的,一本是周杨、谢素台翻译的。草婴翻译的,我看了几页就扔垃圾桶里了。那句开篇名言,他是这样翻的:“幸福的家庭家家相似,不幸的家庭各各不同。”像一句顺口溜。但我觉得这句话应该是格言式的。周扬的翻译:“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;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。”不过后半句也好像不能令人满意。如果我翻,我想是不是可以翻成:“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;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原因。”当然,我没有看原著,这里仅谈语言。去年在书店翻了一本英文的好像是:Happy families are
all alike; every unhappy family is unhappy in its own way. 逻辑上似乎更严谨,但语感上,不如中文精警。草婴的翻译用的是逗号,我觉得也是不严谨的。当然,这要看原著用的符号。对照英文,似乎周扬的翻译更与之符合。“各有各的不幸”“
is unhappy in its own way”。这样,也就不是我翻的“原因”,而是“各有各的不幸(的方式)。”那么,能不能翻成:“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:不幸的家庭却各自不同。”呢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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